各区、县农业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搞好我市农技系列2008年度高级职称答辩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具体问题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范围
根据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当前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职改[2000]37号)文件精神,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干部职工根据条件可以申报任职资格外;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具备干部身份的(工人、农民及其他无确定身份的各类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其他系列已取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或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均可以按文件要求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省人事厅解答,暂缓受理行政人员申报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
二、答辩的有关问题
1、答辩对象:根据川职改[1997]23号文规定和高评委评审需要,今年凡不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涉农本科学历及以上(在职取得涉农本科及以上学历也需要参加答辩)、未达到规定任职年限、越级晋升人员均要参加答辩。
2、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有效期为三年,“合格”有效期为一年。
3、今年仍采取集中答辩,辩答者与专家面对面进行。答辩时间预定在2008年9月进行,有关事项和要求另行通知。答辩将根据申报人所从事专业和提供的论文(申报人员提供的所有论文,答辩分组仍按评审文章进行分组)进行。
三、评审材料报送的有关问题
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必须真实、可靠、无误。申报农技系列高级职称需报送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省职改办统一印制)一份;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一份(附表4);
3、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份。内容包括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政治表现、工作态度、技术水平、主要业绩、历年年度考核结论和单位意见。由推荐单位认真负责撰写并加盖公章,要求观点明确,文字在1000字以内;
4、代表作一至二篇(不能与答辩论文相同)(必须是独著或第一作者);
5、成果目录1份(附见2);
6、论著目录1份(含论文、著作、撰写的重要技术文件)(附见3);
7、答辩登记表(附表1)与答辩文章(不得与代表作相同,必须是独著或第一作者)装订成册。
8、最高学历证明、外语成绩证明、计算机成绩证明、中级任职资格时间证明复印件各一份,请贴在《评审表》第8页《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栏;
9、 2004年(含2004年)以来根据《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关复印件。
10、 材料目录清单(附表5)1份。务必贴在材料袋正面 。为便于评审,根据申报人所提供的代表作按农学、综合(含科管、农广校、信息)、植保、土肥、园艺(含果、茶、蔬、棉、花、药、麻、桑)五个专业名称在袋内材料目录上标明。
11、业绩贡献公示。根据(川人办发[2003]171号)要求对申报人员的业绩贡献等内容进行公示。由所在单位出具公示结果,并贴在评审表第8页。
四、报送时间及收费
1、报送时间:高级职称答辩材料和评审材料同时报送,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评审费收取:根据川职改办(2000)8号文件和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答辩并评审每人次交费380元,只评审人员每人次交费300元。各地在报送材料时将评审费用一并交清。
五、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材料装订:①请按序将3、4、5、6类材料装订成1套;②成果证书复印件,重要论文首页复印件等装订成1套(需盖鲜章);③除《评审表》用16开纸张以外,其它材料一律用A4纸。
2、答辩及评审材料由各区、县农业局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报送。各区、县农业局汇总后将《四川省农业技术高级职务评审人员名单》(附表6)在Excel 97或Excel 2000状态生成数据盘上报,并报盖有鲜章的表册一份。
3、外语政策以川职改办﹝2005﹞20号规定为准。外语免试、计算机免试均需提供政策依据并由所在单位盖鲜章;符合先评后补的需出据详细的证明材料并由所在单位和区、县人事职改部门盖鲜章。
4、材料退还问题:报送的材料均请自留底稿。评委会召开之后,除通过人员的《评审表》返回外,其它一律不退。
联 系 人:徐玲 联系电话:8202967
附 表:
1、答辩登记表
2、成果目录
3、论文目录
4、信息表
5、袋内材料目录
6、四川省农业技术高级职务评审人员名单
(附表可到:www.scagri.gov.cn政务公开栏下载)
二○○八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