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自觉遵守法纪,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做一名“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廉结”的农业执法队员。
二、 执法公务着装须整洁规范,树立公正文明执法形象,严禁仪容不整或无证上岗执法。
三、 执法办案检查须按法定程序进行,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禁打骂当事人,严禁非法扣留当事人财物、证、牌,严禁乱罚款、乱收费。
四、 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严禁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收礼受贿,严禁参加与执法有关的开发经营活动,严禁接受有碍公正执法的吃请和娱乐活动,严禁吃拿卡要。
五、 遵守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秘密。严禁私自向案件当事人通报办案信息或泄漏办案机密,严禁向案件当事人通报执法人员家庭住所和电话、手机号码及家庭人员情况。
六、 要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办案,执法人员不无故拖延或拒绝,不得对举报人员采取回避、推诿态度,严禁对案件当事人的申辩、陈述进行打击报复或给予拒绝。
七、 执法办案的当事人属于执法人员亲属关系的,执法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严禁袒护当事人。严禁超越职权。
八、 执法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守则,如有违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处分。
九、 本守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自贡市农业局
二00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