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者:余建康 发布时间:2008年7月24日 作者: 来源:自贡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
自农业局[2008]137号
我市自2005年来,以农村财务规范化为目标,以健全和落实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为手段,不断创新和完善了农村财务管理体制。三年来,通过在全市乡镇推行村社财务“双代管、两审议、四监督、六统一”这套新型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使农村财务管理基本实现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但随着时间推移,特别是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经历了乡镇机构改革,使村社财务委托代管中心职能弱化、机构分解,村社财务管理这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工作受到较大影响,部分乡镇村社财务管理松懈散漫,个别村组甚至出现了村组干部现金收入不入帐,贪污挪用现象。为建立村社财务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更好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部、省文件一并贯彻执行。 一、 继续巩固村组会计委托代理制。 各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要加强村社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定期对代理机构和村社集体经济进行专项审计和交叉审计。乡镇代理机构要坚持“双代管”、“两审议”、四监督”、“六统一”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充分认识到村社财务管理收支并重的特殊性,严格实行收支双控,代理机构要督促各村社建立《村组主要收入明细表》,掌握各村社主要收入来源情况,包括收入项目、金额、收入入账动态情况、经办责任人等内容,所有收入要做到应收尽收,杜绝村社资金管理体制外循环、账外账、坐支等不规范行为,严格规范管理村社财务。 二、进一步完善组级财务规范化管理。 组级财务管理涉及面宽,工作量大,财务公开直接面对千家万户,极易引发直接矛盾。由于部分乡镇的组级财务管理尚未到位,组级财务问题仍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和完善组级财务管理势在必行。区县农业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创造条件大力支持村组财务代理机构在推行电算化管理和直接代理组级账务,按“双代管、两审议、四监督、六统一”的管理模式管理组级账务,做到村组两级财务同时代理;暂时不能直接管理组账的乡镇,村组财务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集中办公、集中做账、及时财务公开的方式,组织村文书月末或季末统一处理组级帐务,统一进行财务公开和管理财务档案,实现真正意义的村组两级财务规范化管理。 三、加强村组干部教育和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村社干部的思想认识水平,消除障碍,促进村社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要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村社干部、民主理财小组和村社财务代管中心人员的业务素质,以适应村社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新要求。
二00八年7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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