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化解乡镇债务情况报告
发布者:余建康 发布时间:2008年7月9日 作者: 来源:自贡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
化解乡镇债务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尤其是对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乡镇政权机构正常运转具有重大意义。近几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镇化债工作,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化债”的工作方针,全市化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乡镇负债的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96个乡镇,1463个村。2002年3月,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化解乡村不良债务的意见》(川委办[2002]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乡村债权债务审计工作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2]26号)的统一部署,由市和区县审计、财政、农业、人行等部门组成的审计核实小组对我市的乡村两级债务进行了审计核实。其审计锁定截止到2001年底的我市乡镇(含村和农业社下同)债务总额为104.939万元,其中:乡镇债务90374万元,村社债务14565万元。乡镇平均债务为1093.1万元,其中:乡级平均941万元,村社平均9.96万元。 据市财政局统计2002、2003、2004三年累计比2001年锁定数增加债务35978万元,其中包含了不同口径的担保额17059万元。 02-04年累计化债总额29843万元,化解数占01年锁定数的28.44%。目前债务余额为111074万元。 二、2001年至2004年化债主要工作及效果 1、加强领导、组织落实 按照省委办[2002]5号、川委厅[2002]17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化解乡村不良债务工作。在市、区县迅速组建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化解乡村不良债务领导小组,并在农业、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与此同时,各级党委、政府还把化解乡村不良债务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精心研究,制订专门计划并分年度进行目标考核。 2、明确目标、认真制订化解方案 各级党委、政府按照省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3~5年的化债目标和方案。市委、市政府还特别要求乡镇党委和政府按“一乡一策”原则,既要增收节支减少旧债,又要健全制度杜绝新债,还要加大债权回收。 3、开展调查研究、搞好分类指导 三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基层工作动态,切实给予帮助指导。特别是通过实施全市村社财务规范化管理,建立“两审议、四监督、六统一”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行为,为减少旧债防止新债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过上述工作,我市化解乡村不良债务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加强财务管理,增收节支还债。各级政府加强预算内、外的资金管理,厉行节约,打紧开支,尽量在财政收入增长部分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到04年底,全市增收节支偿还债务达12798万元,占化解总额的42.88%。 2、企业改制还债。原乡镇政府举债兴办的乡镇企业,通过企业改制的方式全市减债1652万元,占化解总额的5.54%。 3、清收欠款还债。我市乡村两级还有较大数额的债权尚未收回。各级政府明确责任,落实催收任务,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综合手段,针对不同情况积极稳妥追收,全市收回资金6582万元,占化解总额的22.06%。各乡镇清收回来的资金均实行了专户储存,专门用于清偿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却不得挤占挪用。 4、拍卖资产,变现还债。抓紧落实不需要的办公资产和原基金会借款抵押资产的变现工作。一是撤县辖区并乡后,有部分不需用的房屋与办公资产,通过拍卖、出租等形式收回部分现金;二是原农村合作基金会借款人抵押的资产,通过法律程序进行了部分变现。此项全市共收回资金7271万元,占化解总额的24.36%。 5、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偿还债务1540万元,占化解总额的5.16%。 三、化解乡村两级债务的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严格控制新增债务。既要对现有的债务制定出逐步化解方案,又要避免新增债务。对一些超前公益事业和政绩工程要求采取停、缓办法,尽量不增新债务。 2、大力培植税源,努力增加财政收入 各地要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努力发展地方经济,实现农户财政双增收。一是通过农业产业机构调整,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千方百计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切实促进乡镇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三是继续抓好劳务输出,加快农业劳动力转移,稳步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经营效益;四是通过狠抓农产品基地建设,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和专合组织,推广农商联合体等一系列措施,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3、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财经纪律 乡镇财政要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精打细算,打紧开支,封堵开支漏洞。县(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部门要对任期届满和届中离任的村社干部进行审计。 4、加大对基层的政策扶持 乡村的沉重债务是多种原因形成的,既有历史原因,也有政策原因,因此,单靠乡村自身的努力是不可能完全解决的,必须依靠上级的扶持,特别是中央和省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如取消一切脱离实际的达标考核;解冻农村税费尾欠收取;减免关停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中央专贷;加大中央和省的转移支付力度等。只有全方位、多层次的共同努力,才能最终化解乡村巨大的债务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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