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种植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余建康 发布时间:2008年8月1日 来源:自贡市农业局 点击: |
自农业局[2008]146号
自 贡 市 农 业 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种植业保险试点 工 作 的 通 知
各县(区)农业(农林)局: 农业政策性保险是通过保险机制,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农业生产过程中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补偿的一项制度保障。为了认真做好我市的种植业保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农业生产中的风险保障作用,在省市有关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民对种植业保险正确认识 农业特别是种植业受自然因素的制约,灾害天气对种植业生产的影响很大。我市常年有干旱、洪涝、大风等灾害的发生,对农作物均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为防范风险,减轻农民在灾害中的经济损失,中央推出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通过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政府、保险和农户三方联合救助,这是党和国家惠农政策的重要体现,也是支持农业,发展农业,惠及农民,化解农业生产风险的一项重要措施。农业部门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有关政策精神,广泛向农民群众宣传政策性种植业保险工作的目的意义,帮助农民树立种植业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让农民清楚种植业保险具体的政策做法,正确认识和理解投保(保险)与理赔的关系,知晓受灾理赔,重灾多赔,轻灾少赔,消除投保必赔的误解,正确引导农民投保。 二、坚持科学态度,认真履行农业部门的职责 种植业保险试点工作政策性强,农业部门要在积极动员广大农户自愿参加政策性种植业保险的同时,协助保险公司做好定损理赔工作。农业部门要坚持科学态度,实事求是,对出现的灾情开展及时的调查、核实,做好灾情记录和查勘定损工作,为理赔提供科学的依据,不弄虚作假,保持政策的严肃性。 三、发扬实干精神,为参保农户提供优质服务 农业科技工作者要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克服困难,按照农业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一旦发生灾情,要及时赶赴现场,深入田间地头核查灾情,准确核定受灾面积、受灾程度以及产量损失情况,主动帮助参保农户把灾害理赔清楚。做到急农民所急,为农民排忧解难,降低农民受灾后的经济损失,使广大农民真切地感受到参加政策性种植业保险的好处和实惠。 四、加强部门配合,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种植业保险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多部门的协调配合。农业部门要按照自己的工作职责,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把种植业政策性保险试点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做到人员到位,责任明确,措施得力,工作落实。 今年是我市开展政策性种植业保险试点工作的第二年,各地要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创新工作方式,严格按照政策办事,扎实有效地推进种植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并为来年继续推进种植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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