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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措施

 发布者:余建康  发布时间:2008年8月18日 作者:  来源:富顺县农业局

富顺县农业局    黄恩齐

  摘  要:本文根据近年来富顺县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分析阐述了当前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并结合县情提出了相应的十条对策建议,供同行借鉴参考。

关键词:  农业产业化     问题     措施

  一、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现状
  1.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合理。一是农牧林渔业的发展更加突出优势化,种植业、畜牧业和林渔业的产值比由2001年的50.19:43.35:6.46调整为2006年的39.5:50.9:9.6;二是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其他农作物播种面积比发生明显变化,由2001年的81.4∶14.8∶3.8调整为2006年的71.9 ∶23.5∶4.6。特色农产品和畜牧水产品的开发和生产经营快速发展。
  2、无公害农牧产品生产稳步推进。“十五”期间,通过国家认定的无公害生产基地8个,认证面积36.5万亩,无公害粮、果、菜生产示范推广面积已达27.6万亩。通过国家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达6个、无公害畜牧产品3个、绿色食品2个,无公害农产品监督检测检验体系已初步建立并开始运行。
  3、龙头企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到2006年全县拥有县级以上涉农龙头企业22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2家,市级龙头企业10家。以“巧媳妇”、“开甑香”米业公司、锦程农业发展公司、吉泰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锦明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为重点的龙头企业,经济实力日益壮大,市场占有份额不断攀升,助农增收日益显著。
  4、生产基地规模不断扩大。全县优质中稻—再生稻生产基地达32.6万亩,其中订单15万亩,水稻IPM示范6万亩;优质甜橙基地4万亩;蚕桑基地1.5万亩;优质蔬菜基地6万亩,其中无公害蔬菜基地3万亩;无公害笋竹7万亩。无公害畜禽基地年出栏优质白鹅200万只,黑山羊20万只,肉兔300万只,生猪60万头以上。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中遇到的主要困难
  1.农业结构调整存在重生产轻市场的弊端,趋同性、单一性明显。农业结构调整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密不可分。结构调整是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先导,没有结构调整,就不能形成规模,也就就不能形成主导产品、主导产业,就产生不了优势,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就是无源之水。因此,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式和成效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成败,搞好农业结构调整对有效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县农业结构调整规划存在着重生产轻市场的倾向,不少镇乡、村没有认真研究和考虑市场需求,导致部分农产品生产过剩,如前几年因退耕还林而种植的10多万亩笋竹产品,今年市场零售价仅0.5-0.6元/公斤,出现了难卖、产品烂市的现象。同时农业结构调整还存在盲目单一,在总体规划布局上缺乏科学性、长远性。农业结构调整内容丰富而广泛,既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等大的结构调整,也包括各业内部结构调整,还有相应的产品结构调整,不仅要突出地方优势和特色,更要避免盲目雷同单一。
  2.龙头企业规模小、加工增值力弱,与农户联接紧密度低。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一个经济链条,龙头企业就是它的火车头,其牵动力越大,产业化成效就越显著。因此,龙头企业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其经济实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带动能力的大小,直接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模和效益。当前我县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和营销大户主要有以下问题。一是规模小、实力弱、社会化组织程度低、带户能力弱。近年来虽然这些经营组织得到了快速发展,数量膨胀,规模逐渐扩大,但与发展较好的地方相比,规模仍较小、自身实力仍较弱,上规模、上档次的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和营销大户仍不多。二是以销售初级产品为主,加工增值力弱。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既要考虑农产品销售问题,也要考虑农产品加工增值问题,要解决农民增收,二者同等重要。目前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中,除个别品种加工增值能力较强外,大多是以销售初级产品为主,加工增值能力整体水平较低,2006年全县农产品加工率不到总量的12%。三是“龙头组织”与农户的联接不紧密,存在简单、脆弱的现象。目前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和营销大户,在与农户的联接上,大多是松散的。能完全按照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要求,将农户的生产作为自己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个生产车间的规范联接方式还很少,就是采取订单、合同方式联接的,双方也经常发生不按合同办事的现象。
  3.农民的市场风险意识、法律意识淡薄,严格的经济合同契约难以履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要完全脱离小农经济经营形态,广大农民通过“龙头组织”参与商品农业生产,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和可持续发展,最终也能分享农业的商品利润。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有竞争就必然有风险,利益共享的同时风险就要共担。要规范竞争就要有法律作保障,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的主体各方的责、权、利关系应作为一种经济法律关系进行规范化、法制化。农户作为原料供应者不能因市价高于合同价就背弃合同,只顾自身的眼前利益;不能因合同价高于市价,就要求“龙头组织”超合同全面收购自己的农产品,而不管“龙头组织”的承受能力。同时,许多农户盲目跟风,缺乏市场观念。在发展生产中,由于是分散的农户经营,农户自身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生产经营中一哄而起、不考虑市场经营风险的极为普遍。
  4.现行的土地承包制度和使用政策一定程度限制并阻碍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推进。保持土地的使用承包制度长期不变是各项农村经济政策的基础,在大力推进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客观上要求土地适度集中和规模经营,现行的土地使用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对当前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推进起着限制和阻碍作用。对此,我县在土地的使用上采取了很多办法进行实践探索,但由于农户的不理解或宣传解释不够,没能实现初衷。一些种养殖大户由于受土地使用政策的限制和分散租用农户土地的影响,不敢进行长期投资,短期行为较为明显。
  5.有关优惠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一是农业发展资金普遍紧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得到金融支持较少,不少农户无力调整生产结构和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特别是专合组织、龙头企业、农产品营销大户及种养大户资金短缺尤为突出,信用贷款十分困难,农村小额贷款数额有限、条件较苛刻。二是粮食、油料收购时压级压价不同程度地存在,优质优价尚未完全落实。三是对产业化“龙头企业”、小城镇建设等有关扶持政策还没有真正完全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
  6.基层政府的服务意识不强。当前基层政府主要还是政治行政和管理行政的方式,完全的服务行政还未建立,政府的服务意识、促农增收意识不强;许多基层干部爱民、亲民和关注民生、服务“三农”的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和改善。
  三、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对策建议
  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因此切实抓好农业产业化经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农业部门当前和今后农村工作的重点。
  (一)搞好农业产业化的科学规划和政策引导,强化政府推动力。我县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起步晚,基础薄弱。无论是产业化生产规模还是产业链中各部分关系,都还处于初级阶段。因此,我们必须从产业化经营的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入手,切实搞好种植、养殖业规划,加大政策扶持的力度,引导农户按照市场经济需求和市场规律搞好农业生产调整,抓好产业经营的基础。农业产业化涉及方方面面,实施农业产业化离开了政府的推动将寸步难行。在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过程中,政府是支持者、宏观调控者和服务者,其职责是支持、引导、协调、规范、服务。
  支持:除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外,政府投资和信贷资金主要应支持结构调整、支柱产品的开发和技术创新。运用相关政策、法律、财政、金融等手段,支持有发展前途的龙头企业,鼓励合理竞争,抵制和反对垄断。
  引导:一方面加强发展方向引导,既要积极又要稳妥,防止一哄而起和一刀切;另一方面加强产业引导,坚持市场导向,根据资源优势确立支柱产品,培育名优品牌。
  协调:为保证和谐高效运作,县委县政府应成立由县农办牵头,吸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农业产业化协调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各个方面的工作。
  规范:一方面各级政府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内的规章制度,以此来规范龙头企业和其他参与者主体的行为。
  服务:开拓市场,沟通信息,是产业化经营的生命线。各级政府应适时提供公共服务,高度重视农村公益性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及时收集、迅速处理和快捷传递真实可靠的信息,用以指导生产经营决策。
  (二)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科技含量。农业产业化作为中国农业经济的一种崭新经济形式,必须把科学技术的应用、推广和创新融入农业产业化的每一个环节。如果没有科学技术作为强大的助推器,农业产业化就会黯然失色,就会失去应有的生机和活力而走向衰弱。要提高农业产业化的科技水平,必须着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增强农民的科技意识,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技术文化水平,营造农业产业化外在的科技氛围。目前我县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常年农村劳动力转移30万人以上,在家务农的农民科技素质很差,科技意识十分淡薄。因此,我们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实用技术培训、新型农民培训、“三下乡”活动、科普宣传等,提高广大农民特别是青年农民的科学技术水平,大力普及基础科技常识。二是实现基地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携手联姻,让科学技术走出“深宅大院”,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产力。目前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让闲置的高科研成果和科技人才直接走向农业产业化第一线,发挥一技之长。三是着力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等关键环节的科技含量。在种养殖业领域,充分发挥一线科技人才的优势,实行科技承包、从优良品种的试验示范到推广应用、从病虫害防治到农产品的贮藏保鲜及综合利用措施等整个过程。采取行政经济相结合有偿无偿相结合的办法,走农业科技经营实体化服务的路子。加工企业要通过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牢固树立名牌战略意识,争创名牌、闯荡市场,实现科技与品牌同步协调发展。
  (三)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步伐。产品质量是产品的生命、企业的生命、品牌的基础。实行农产品和农副产品加工的全程标准化生产,是国际国内农产品市场贸易的必然要求。为此要围绕特色产品、优势产业,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基地认证、产品认证,确保农产品的安全优质卫生。县政府应加大经费投入,逐步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监督管理体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销售每个环节的技术规程,与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相衔接。并引导龙头企业率先执行农产品质量标准,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储藏、运输、销售和卫生检疫等进行严格的标准化控制管理。
  (四)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和营销大户,有效带动产业化经营。抓好龙头企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际上就是为广大农户通往市场经济循环构筑了“桥梁”。这个桥梁组织不受区域、部门和所有制的限制,是以共同交易利益为纽带。同时也是农业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业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我县目前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和营销大户还不多,龙头组织自身规模也还较小,带动农户的能力也很有限。因此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县政府应当把大力发展和扶持“龙头”组织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的政策一定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同时还要制定更加优惠的鼓励和发展龙头组织的配套政策措施,充分调动企业家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积极性。政府应设立“富顺县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以保证对重点项目和重点“龙头企业”的资金扶持和对重点项目的包装。规范和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单纯的原料买卖关系,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加强对农户的服务,密切同农户的关系,通过契约合同、股份合作等方式,把农户的利益较为紧密地联在一起,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实现共同发展。同时要大力建设各种所有制和多种形式的营销队伍,发展连锁经营,建立营销网络,努力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此外还应注意保护好“龙头企业”和营销大户的利益,严厉打击各霸一方的黑势力,保障“龙头企业”和营销大户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五)瞄准市场需求和本地资源优势,积极培育主导产业和骨干产品,发展特色农业。培育主导产业要把市场需求情况与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结合起来,因地制宜,避免小而全的趋同结构,使区域优势和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产品优势。我县大多数乡镇农业都有自己的比较优势和特色,如互助、东湖的甜橙,代寺、童寺的再生稻,飞龙、赵化的蚕桑,长滩、兜山的蔬菜,以及永年的黑山羊、骑龙的白鹅、万寿的肉兔、东湖的鱼苗等,还有宝庆、富世等镇乡结合自身特点开发打造的观光休闲农业,这些都是根据本地资源优势而发展的特色经济、特色农业。目前首先要做好巩固提高现有传统特色产业的工作,通过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加强产品开发和深加工,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生产力,进一步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其次要着眼培育发展新的主导产业,对那些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有明显开发优势的产业和产品(如中药材、花卉),要重点扶持,加快发展。三是对粮食、生猪、笋竹等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弱的大宗农产品,应坚持高质量、高起点、高附加值、高效益的发展方向,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加强农产品深加工和精加工,促进转化增值,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生产效益。四是要坚持根据本地资源优势发展“一村一品”,科学确定主导产业和骨干产品,坚持杜绝违背市场规律和盲目跟进,反对急功近利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从而避免造成新的农产品买难和卖难,挫伤农户的生产积极性。
  (六)加快城乡统筹规划和建设,进一步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搞活农产品流通。要对全县已有的农产品市场进行进一步的规划与完善,在大宗农产品的产地和集散地,应根据流通需要,建设或改造一批中、小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逐步形成四通八达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同时,要将市场网络体系、流通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使产业化有关项目、企业、市场、加工区等与小城镇建设有机结合,相对集中,这样既可推动小城镇发展,又有助于通过小城镇这个经济载体,发展壮大农产品市场。
  (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有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构建现代农业的基本载体,是农业产业化的关键。要按照社会化服务的要求,建立一个具有专业化的、渗透农业生产各环节的多层次的社会化服务网络,做到多形式、多内容、全方位,形成合力。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政府应支持举办民办的技术服务部(队)或技术协会,加强对农产品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各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要从深化基层农业服务体系的改革入手,尽快理顺管理体制,强化乡镇事业单位各种站、所、办的公益性服务职能,加强信息引导和技术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民发布产品信息、市场信息、科技信息,形成网络,引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
  (八)建立、完善调节产业群体内部各方面的制度,形成农业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机制。以经济利益为纽带,形成互惠互利、共兴共衰的关系,是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的内在动力。因此,要按照经济规律,妥善处理生产、加工、销售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处理三者关系中,首先要扶持生产、保护农民利益,其次要利益均沾、风险共担。三是要依法按章办事。
  (九)搭建信息平台,掌握市场信息,抢占市场份额。据资料报道,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市区的农业厅在互联网上开通了网站,全国333个地市中已经有206成立了农业信息服务机构,其中105个建立了局域网,134个开通了网站;在全国2800多个县中,42%的县农业局都建有信息服务机构,61%建立了局域网,我县也不例外。这些信息服务部门的建设,对当地的农业产业化进程起到事半功倍的推动作用。因此,县、镇(乡)政府对信息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各级财政必须在支农资金中加大对信息服务的经费投入。
  (十)大力扶持发展农业产业协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带动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是保障农业产业化顺利发展的根本所在。要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增强对农户的辐射带动能力,大力推行“公司加基地,基地带农户、科技市场服务一体化”的有效组织经营方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提倡和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建立风险基金、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形式,与农户建立利益共同体。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大力引导扶持农业产业协会的发展。紧紧围绕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协会和农产品行业协会。乡村区域主导产业以及各个特色产业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要逐步建立起农民专业协会。同时要规范协会的组建、运作与管理,积极引导协会在行业自律方面发挥作用,经常为会员开展技术、资金、项目、加工、流通服务,努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加农业生产者的经营收入。与此同时,要狠抓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只有把农产品加工业抓上去了,才能开拓发展空间,才能延伸产业链。为此各级财政要继续安排对重点龙头企业,特别是加工型龙头企业的扶持资金,着重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建立原料基地,发展精深加工,开拓国内外市场。引导民营企业向农产品加工延伸,加快形成肉制品、竹木制品、果蔬产品和特色产品加工“四大”体系,对大宗农产品进行加工和深加工,充分挖掘农产品附加值。要在继续鼓励龙头企业扩大加工规模的基础上,强化招商引资,重点突破肉类产品和果蔬产品的加工,特别是肉兔和水果加工,必须下大力气加以突破,努力提高我县农产品的加工率和竞争力,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后劲。


二○○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主要参考文献:

  1、《富顺县“十一五”种植业发展规划》,富顺县农业局,2006年2月。 
  2、《富顺县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富顺县委组织部、富顺县统计局,2002年4月,200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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