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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基本农田的“五不准”和“六不报批”

 发布者:余建康     发布时间:2008年8月20日     来源:自贡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点击:

    国家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明确规定,对基本农田实行“五不准”
即:不准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法律规定的除外);
    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减少基本农田面积;
  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
  不准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对非农建设用地实行“六不报批”
即:对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验收不合格的不报批;
  未按规定执行建设用地备案制度的不报批;
  城市规模已经达到或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已用完的不报批;
  已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仍有闲置的不报批;
  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用地预审的不报批;
  建设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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