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镇增产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的调查与建议 | 发布者:余建康 发布时间:2008年8月8日 来源:自贡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点击: | 一、基本情况 增产村地处桥头镇的东南方,属桥头镇的边缘山村,离场镇较远,交通条件十分差,比邻龙潭镇、莲花镇、荣边镇的三交界处。全村共14个村民小组,2006年末农户716户,农业人口2513人,劳动力总数1422个,其中:从事农业的劳动力427人,占劳动力总数的30%;当地工业劳动力114人,占劳动力总数的8%;外出务工经商的劳动力881人,占劳动力总数的62%。全村耕地面积3054亩(其中:田2305亩、土749亩),山林覆盖有2个组共210亩,拥有村林场集体土地70亩,2个渡口(即:半边山渡口和葫芦咀渡口),提灌站一处,2800米提灌主渠一条。该提灌站仅靠这条主渠道能灌溉全村9个村民小组,并能延续到龙潭镇的箭竹村、将军村,常年能解决农业灌溉面积6000亩和3000余人的人畜用水需要。该村还拥有一条从荣边镇尖山水库引水的水渠,农业灌溉面积500亩,能解决该村2个社的生产、生活用水。 二、土地使用权流转基本情况 (一)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迅速推进,该村约62%的劳动力外出进城打工、经商,不再继续从事农业,但为了进一步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多数农民常采取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使用权流转。从而促进了该村生产力的发展,也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土地使用权流转在该村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占有等方式,转包或者出租是目前该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主要方式。到目前为止,全村实行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农户共299户,人口1054人,耕地面积为1257亩;转包面积是1043亩,其中口头约定就占了955亩,无任何约定,又不向发包方讲清楚的为88亩。采取出租的有310亩,其中217亩都与业主签订了书面出租合同,有83亩还到乡镇管理机构审查备案。 (二)租赁土地的主要用途 全村有业主38个租赁土地,主要从事于规模化休稻养鱼。据调查,每亩租赁的标准为600斤黄谷,按当年本地市场价折合现金支付,还没有出现业主拖欠租金的现象。 1、在该村各村民小组内部的农户与农户之间为了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即互换。从表面上看是地块的交换,但从性质上看是由交换承包的土地引起的权利本身的交换。交换后,双方均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却丧失了展开的原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双方农户改变了集体发包人原土地承包合同。这种现象不只是发生在一个村民小组内部,组与组之间的农户,甚至村与村之间或镇与镇之间的比邻农户之间,互换双方农户既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合同,也没有经村组许可和备案。 2、该村还存在着一种方式就是转让。主要反应在整户迁出的户(迁集镇、街道)等。这些户将自己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使用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移转给他人的一种方式,也就是说转让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剩余承包期内彻底让渡给他人(耕种),而转让的人还拥有近20年土地经营权证,每年领取各项补迭(即粮食直补、综合直补等)。 3、还有一种方式是占用。这里是指农民向集体承包30年的承包经营权的土地,被因生产性公益性设施所占用的那部分土地。从上面的数据表明,全村因公益性占地面积就227亩,过去占地时,村(组)分别与农户签订了占地赔偿合同,有农业税、提亩统筹费的时候,有机动地或死绝户的土地搞补了118亩,其余109亩地采取的是在农提统动帐的办法解决的。现在,农业税、提统费取消,这些农户的土地承包面积又没有地来补划齐。我村曾请示贡井区人大如何处理解决这一矛盾,但人大的答复是等有死绝户的土地收回来后补给农户。几年才能收一份回来,而土地作为农民的资本,按农民的说法:越是支持村(组)搞公益性设施的人,反而越吃亏。作为村(组)确实从内心上觉得很亏欠这些农户。 四、建议 (一)土地流转的建议 1、尽早尽快在该村实施“金土地”工程等项目,彻底改变该村水利条件、公路交通条件差,从而有效解决耕地荒芜、质量退化、规模狭小等一系列突出矛盾。 2、加快推进该村土地流转机制的创新。随着该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在确保土地经营权不变、流转过程公平、合理,农民的利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的前提下,大力支持让业主经营、大户租赁的方式,实现该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使该村土地能够真正成为实现农业结构调整的资本平台。
|
『打印』『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