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大田用种及主要农作物以外的种子经营许可证 | 发布者:余建康 发布时间:2008年9月18日 来源:自贡市农业局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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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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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 |
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大田用种及主要农作物以外的种子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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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九条;
《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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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1、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2、种子仓库200平方米以上,种子检验用房40平方米以上,有固定的营业场所;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的大田用种的,还应当具备种子晒场200平方米以上或者有种子烘干设备;
3、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1名以上。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的大田用种的,还应当具备种子贮藏保管和种子加工技术的人员1名以上,中级以上农业技术职务人员2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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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经营许可证申请表(3份);
2、注册资本证明(3份);
3、种子检验(含扦样、室内二项类别)、贮藏保管和种子加工人员资格证明、农业技术人员职务证书复印件(3份);
4、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加工设备、仓库、晒场的清单及产权证明(3份);
5、种子经营场所证明(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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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审核——核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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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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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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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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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813-8213503 |
投诉电话 |
0813-8203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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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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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自贡高新区丹桂大街811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局办事窗口
办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