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农村能源办公室主要职能职责
发布者:余建康 发布时间:2008年9月19日 来源:自贡市农业局 点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办法》和《自贡市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建设管理规定》等法规政策规定,市农能办主要负责制定全市农村能源建设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负责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和技术队伍的培训,指导全市农村能源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的农村能源项目。具体职能职责包括: 1、拟订全市农村能源建设中长期规划、促进农村能源事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的政策;编制农村能源建设、城镇污水净化沼气池工程、农村节能和新能源开发项目的年度计划、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管理。 2、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农村沼气建设推广项目,做好农村沼气及沼气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质量管理和推广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和后期服务工作; 3、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城镇污水净化沼气池大中型工程、农村节能和新能源开发的技术指导、质量管理和推广工作;负责农村能源行业施工资质管理。 4、负责农村能源设备的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督;负责全市农村能源建设行政管理及检查监督、农村能源建设安全监督工作和农村能源建设的统计。 5、负责全市农村能源建设科技管理,组织农村能源利用新技术和设施设备的引进、研究、鉴定和试点;负责农村能源行业管理人员和技术队伍的政策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 6、负责全市国家级和省级农村沼气建设推广项目初审转报和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批工作,检查监督项目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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