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区农林局职能职责 | 发布者:余建康 发布时间:2008年9月25日 来源:大安区农林局 点击: | 大安区农林局是区人民政府负责全区农林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职能部门,与区农工办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农林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农林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农林业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农林业产业政策,引导农林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林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林产品品质的改善。 (三)负责农林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与管理工作,组织起草农林业行业的规范性文件。 (四)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意见。 (五)负责农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信息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六)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 (七)组织农林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建设和农林业可持续发展工作。 (八)组织实施安抚三峡移民、新村扶贫开发、农业产业化发展、新农村建设等工作。 (九)负责绿色食品的申报、监督和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标准的拟定和管理工作。
大安区农林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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