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用农药替代品种推广方案
发布者:余建康 发布时间:2009年6月5日 来源:自贡市农业信息学会 点击: |
农业部于2003年12月发布第322号公告,规定在今后五年内逐步撤销含有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铵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产品的登记,并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这五种高毒农药在农业上使用。 我公司自2005年起已经全面停止含以上成分农药销售,积极引进乐斯本、功夫乳油、辛硫磷乳油及阿维菌素等高效低毒、低残留成分农药替代。为了积极推行以上新品农药推广,我公司做如下工作: 一、公司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把农资商品采购质量关,建立供应商档案,对厂家合法证件自行备案登记,杜绝非法厂家及产品流入公司销售产品范围,更有效阻止假劣违禁农资产品进入公司销售; 二、公司守法经营,决不坑农害农。严格按无公害用药,保护消费者利益,树立“丰收农业”品牌,给经销商和农友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公司对所销售的农资产品实行质量保证,凡出现农资产品质量或其它问题,公司设立技术服务部负责调查处理,08年西农优30事件并非种子质量所至,但农户反映问题后,公司服务部和销售部积极协助政府部门调查处理,虽种业公司置之不理,但公司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给农户解释并妥善处理;让农友安心、放心、省心。 四、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加强经营者管理。提高服务质量,08年11-12月开设第一期丰收农业专业知识培训班,共有员工及经销商30余人参加,大大提高员工及经销商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公司成立经销商俱乐部,提供学习平台,不定期组织技术交流。 五、公司于05年起租用6亩实验田,开展品种选择和试验示范,对新农药、新种子、新技术先试验、后示范、再推广,为无公害用药推广保驾护航。 公司秉承“丰收农业、助农丰收”服务理念,在各级部门指导下致力于服务“三农”,努力提升“丰收农业”品牌,在自贡乃至周边地区享有较高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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