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农业局文件
自农业局〔2009〕126号
自贡市农业局
关于举办第三期农业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县农业(林)局、市农科所、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适应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要求,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协调发展,根据自贡市人事局、自贡市农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意见》”(自人发〔2007〕37号)要求,结合我市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的实际情况,决定举办自贡市第三期中高级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于后。
一、培训时间
2009年8月3日——8月7日,8月3日上午9:00前报到。
二、培训地点
自贡市农业局七楼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
我市农业系统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总人数60人。具体名额分配为:荣县12人,富顺12人,大安9人,沿滩9人,贡井7人,自流井5人,市农科所3人,局直属事业单位3人。
四、培训内容
(一)专题讲座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自贡统筹城乡改革与发展
(授课教师:市委党校副教授徐怀东)
2、自贡农业气象灾害及减灾对策
(授课教师:市气象局高级工程师 段修荣)
3、科技论文写作
(授课教师:省优专家、市农科所高级农艺师 吕泽林)
4、生态农业理论与实践
(授课教师:市植保站推广研究员 詹俊良)
5、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与对策
(授课教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高级农艺师 徐礼华)
(二)影视教学
1、知识产权与自主创新
2、设施农业栽培
3、植物化控理论与技术
五、培训费用
根据川价发〔2006〕22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180元/人,资料费(含光盘)80元/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六、有关事项
1、各单位要做好送培工作,此次培训是贯彻人事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34号),落实省人事厅、省农业厅和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川人办发〔2006〕298号和自人发〔2007〕37号),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农业(林)局和市级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做好组织送培工作,保障培训时间和经费。参训人员由各区县农业(林)局和市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在7月30日前报市农业局组织人事科。
2、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参加培训的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能力考核内容和岗位聘用、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没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不能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农业中高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此次培训。请参加培训人员带上四川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或《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没有前述《手册》或《证书》的参培学员交1寸免冠照片一张,以便到市人事局办理《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3、在学习结束时,学员根据培训内容,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一篇2000字以上的研讨论文或学习心得(要求交纸制和电子文档),优秀论文将在自贡人才网和自贡农业信息网上交流。
联系人:肖国琴 电话:8202967
黄政武 电话:8102538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抄送: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