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调研
自贡市农业局 刘同
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就是要在全党统一思想认识,促使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制度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当前,沼气建设工作进入到大规模推广建设新阶段,面对涌现出的诸多问题和矛盾,归结为一个字就是:“难”!不仅表现在农户接受难;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感到组织实施难;而且参与企业也感到运作难。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将形成恶性循环,势必严重影响沼气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结合此次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我把当前沼气建设工作难的问题作为了调研课题,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认为当前沼气建设工作之所以难,主要是在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上做得不够,要破解这个难题,也必须从坚持以人为本出发。
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解决了三个最为基本的问题,一是解决发展的主体是谁并依靠谁来发展?这是发展的根本动力问题;二是发展为了谁、发展成果又归于谁?这是发展的出发点和目的问题;三是衡量发展成败的标准又是什么?这就要看人民是否满意,是否真正受益。
结合沼气建设工作,我们不难看出,这项工作所需要依靠的主体有三个,一是实施主体,即广大农户,他必须要有需求,要自愿,而且要出资;二是责任主体,即各级政府,以及职能部门即各级农村能源部门(各级农业部门);三是承建主体,即广大建池技工和生产相关产品的企业。沼气建设事业的推动和发展必须依靠这三个方面,缺一不可,对照科学发展观,这些就是推动沼气工作发展的动力所在。沼气建设事业的发展又是为了谁呢?成果归于谁呢?这无疑是广大建池户,或是整个农村,乃至整个国家。因为沼气建设能够解决农村能源、改善农村环境、提供优质有机肥促进土壤改良、提高农产品产量、产值和品质从而促农增收促进农业发展,所以建池农户是直接受益者,广大的人民群众和国家都是间接受益者。衡量这项工作成败的标准,首先肯定就是建池农户是否满意受惠,国家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达到了沼气建设应有的效果。
显而易见,发展为了谁和成果归于谁的问题毋容置疑,符合科学发展观,所以国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建设进程,以便惠及更多人,达到更好效果。然而,随着工作推进,现在还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就其原因,我感到是在工作方法上没能做到统筹兼顾,没有完全符合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在表现上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做得不够,造成的后果就是群众满意度不高,易形成恶性循环,致使工作开展越来越难,好事难以做好。
为了改变这种不利局面,我们必须按科学发展观要求对照分析当前工作,找出其中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做法和制约因素,并自觉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去纠正,使我们的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一、当前沼气建设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三大主体动力不足
1、建池主体需求不足,致使宜建农户减少
农户作为建池主体,尽管谁建设谁拥有谁受益,但前提必须是要有需求,我们不可能强迫农户进行建设。当前造成农户主观需求不足的根源是农户对沼气的主观认识不足,以及对项目补助标准不一致感到不理解,标准低了就抵触;造成客观需求不足的主要原因是农户个体差异比较大,受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所致。必如说没有养猪缺乏粪便来源、劳动力外出打工家中只剩老弱病残、自身经济条件有限等。加上城郊农村天然气发展迅速,致使沼气宜建农户不足并呈减少趋势。
2、责任主体责权利失衡,致使工作被动,积极性减弱
沼气建设作为民生工程,各级政府无疑就是责任主体,各级农业部门也不例外,各级农能部门和项目乡镇就是具体承担者。由于项目要求越来越高,责任也越来越大;目标任务由上至下层层分解下达,尽管不一定与当地当年的实际需求吻合,但又必须被动接受;项目本身在设计上不含相应工作经费,要求地方配套的建设资金都无法到位的情况下,工作经费配套要么极少,要么就无法配套,工作开展十分受限。就责任分解来看,各级农能部门承担项目管理组织管理职责,项目乡镇和村组才承担者最终的实施责任。对乡镇来讲,在实施的众多项目中,只有沼气项目相对要求最高管理最严责任最大,不仅要贴钱来干,而且不一定干得好,所以都不愿意承担。如果一旦失去乡镇这个最直接的抓手,农业(能)部门的组织管理就更难了。沼气建设工作属于经济建设工作范畴,如果缺少经济手段而过分使用政治手段,责权利不对等就欠公平,压力过大难免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即使当前还是小问题,但随时间推移逐年累计也会成为大问题,这是对基层干部和工作者的关心爱护不够,以人为本做得不够。最近我市沼气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对基层农能部门和乡镇的积极性挫伤相当大。
3、承建主体缺乏组织保障,致使建设进度和质量难以保障
首先是沼气技工缺乏统一组织,纯属自由身,在工资标准和揽活量两个因素的作用下,我市持证建池技工流失较多,这将直接影响建设任务和进度。
其次是沼气生产企业是沼气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通过市场资源配置,通过专业化、标准化合和规模化生产,不仅可以保证数量的需要,还能保证质量和建后服务,同时还为农户建池提供多种选择。目前由于市场尚未规范,良莠混杂,形成无序竞争态势,反而不利于项目推进,农户利益也难以保证。这些企业直接为民生工程服务,目前也没有相关的配套优惠政策,如果按市场规律办事,他们无疑也会把利益放在首位,当利益不能保证的时候,质量也就难以保证。
(二)、项目组织管理统筹兼顾不足
1、项目设计存在缺陷,人为加大工作难度
沼气项目的设计缺陷主要体现在各类沼气项目补助标准不统一和项目本身不含工作经费两个方面。
在沼气建设项目的种类上,目前有五类,补助标准分为三档,最大差距为700元/口。分别是拉动内需项目1500元/口、退耕还林项目1500元/口、沼气国债项目1000元/口、省级扶贫项目1000元/口、省级支农项目不低于800元/口(其中省级补助300元/口,要求市、县区分别配套250元/口,配套部分由于拿不出现金,一般是通过整合金土地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来实现配套的,实施难度最大)。应该说涉及沼气建设的项目越多,投入的资金就会越多,对沼气建设的推进无疑是一件好事,但客观上由于多种项目的补助标准没能统一,对农户来讲尽管都是受益,但补助标准低的农户无一不认为对他们不公,有的甚至认为是基层克扣了一截,会选择抵触、不建或是等待缓建;对责任主体来说,不可否认的是人为增加了工作难度。
在项目资金的构成上,尽管总资金量非常大,但最终都要分解落实到单个农户身上,项目资金本身不含工作经费。与粮食补贴类项目相比,虽然项目本身都不含工作经费,但沼气项目明显环节更多、周期更长、工作量更大,难度也就更大。
2、部门间协调不足,基层难以规范运作
沼气项目的组织实施在中央一级涉及财政部、发改委和农业部三个部门,分别负责资金、投资计划和组织实施。越往基层走,涉及的部门就越多。如果中央三个部门在项目设计、组织协调方面缺乏基层调查研究、部门间缺少理解和配合的话,对项目的最终落实是不利的。当前,我们感觉上级部门间还没有充分协调配合好,主要体现在项目设计、补助标准和管理办法制定三个方面。
在项目设计上,由于沼气项目具有特殊性,工作经费不可能包括在项目资金当中,尽管没有明确也只能由地方安排。作为上级农业部门还是想为基础争取权益,要求各级配套工作经费,并写入相关办法中,但上级财政部门没有参与和认可,即使上级发改部门认可也只是一厢情愿的事。因为目前中央下达的所有项目几乎无一不要求地方配套,一般10-50%不等,如果不折不扣的按要求配套,至少在西部地区难以办到,对争取中央项目多的地方,即便把当地当年的所有支农资金拿出来都不一定能满足。在配套建设资金都不能满足的情况下,工作经费就更难保证了。
在补助标准制定上,我们感觉目前还没有充分考虑地区差异级市场变化情况,而更注重于总投资额和建设数量方面。补助标准一定多年不变,明显偏低,特别是对西部欠发达地区而言,对农户的期望值差距较大。
在管理办法制定上,至今还没有正式的管理办法出台,更没有沼气管理条例可依,现有的办法要么都是试行或暂行,要么都是各部门按各自职能要求制定的,几乎都不是三部门联合出台。加上这些办法都比较原则,基层要制定细则就比较难了。比如说,这几年随着沼气建设加快发展,各种建池方式相继出现,各类相关企业也就应运而生,企业按市场化运作无可厚非,但加上各种人际关系、行业潜规则以及不正常竞争手段,已造成市场无序竞争,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质量进度的保证以及农户合法权益的保护都是不利的,但要想从基层来规范,我们制定办法的依据的依据尚不充分,难以出台,存在着政策风险,难度很大。
3、求快不求好,不利于健康发展
当前的沼气建设,总体上过于注重速度,有“求快不求好”之嫌。国家在推动沼气建设工作方面制定了《全国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规划(2003-2010)》,按此规划,“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全国将新建农村户用沼气2300万户左右,其中中央补助建设1300万户左右,带动地方建设1000多万户。就四川而言,“十一五”期间将新建户用沼气池200万户,即平均每年新建33.4万口,而实际上从2006年开始,下达的建池计划都保持在50万口及以上水平,今年更是达到了60万口,已经提前一年超额完成了规划目标。面对近年来农村出现的劳动力大量外出、养猪农户锐减、天然气大举进入农村等新情况新问题,建池成本大幅提高而补助标准几乎不变得客观现实,过于追求建设速度却没有必要的配套措施,农能部门的工作难度、工作风险是显而易见的,各种实际问题肯定也会沉淀的,若长此以往,肯定是不利于沼气建设健康发展的。
二、以人为本,破解当前沼气建设工作难题
(一)、以人为本,调动三大主体动力
1、以农户为本,调动建池积极性
就是要更广泛、深入地加大沼气宣传力度,提高农户整体认识水平,激发主观需求;要通过统一补助标准、提高补助标准、确保建池效果等措施,激发其客观需求。
在宣传上,我市今年加大了力度,在保持传统宣传的基础上,实时引入了电视宣传方式,拟通过《盐都播报》制作若干期专题节目,让各级农能工作者、各区县沼气示范村和诸多示范户现身电视,全方位介绍和宣传沼气建设政策、建池技术、沼气综合利用知识,力争用一年时间,初步达到认识上的普及和深化,以稳固和争取更多宜建户。目前,我们已经制作了4期节目,效果较好。
在建池补助上,希望上级有关部门能够尽快统一标准,就是不管用什么资金建设沼气,做到补助标准一致。同时,尽可能提高补助标准,从“又好又快”发展沼气的角度出发,适当减少一点数量是可行的。因为现在的发展速度的确过快,难以达到“好”的标准。
在确保建池效果方面,保证建池质量只是第一道工序而已,更重要的是建后20年左右的正确使用和维护,因此,要教会农户使用并发挥最大效益,建后服务就必然要提上了议事日程,沼气服务网点建设的需求就迫在眉睫。我们正在加紧准备。
只要作为建设主体的农户有了需求,现在存在的许多问题诸如建池成本在上升、劳动力缺乏、没有养猪以及是否选择安装天然气等都不会再是影响沼气建设的主要问题。比如说,沼气发挥得好,还可激发农户养猪的热情,帐算得好,不一定选择安装天然气。
2、以农能工作者为本,调动工作积极性
以农业部门、农能工作者及基层乡镇为本,确保各级工作经费,使相关责权利趋于相当,切实保护和调动各级工作积极性。因为农能工作意义重大,十分重要,但由于工作责任重,涉及的环节多、周期长、变数多、难度大,确保应有的工作经费,不仅是工作的需要,更是关心、爱护和保护基层干部和工作者的需要。从最近我市基层发生的一些事,基本上的起因都是与工作经费缺乏有关的。就我市目前的情况看,按15000口目标任务计算,国家投入至少1500万元左右,如果按8%配套工作经费,需要120万元,看起来的确有难度,但是,如果市、县区两级财政共同分担,配套比例再降低一点,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比如说,市级可按2-3%比例配套,也就是30-40余万元,各区县按各自目标任务3%配套,最多的也就是配套14万元。市级配套主要用于考虑各级农能办,区县配套主要考虑项目乡镇,不过要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就是对按要求如期或提前完成任务的进行全奖,未按要求完成的,不但要按目标考核办,而且不考虑或少考虑工作经费。只有责权利相对均衡,才有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保护我们基层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区县农能办来说,由于沼气工作属于民生工程,责任重大,应当属于单位的重点工作,要积极争取单位领导的重视,在工作经费上适当倾斜,保证工作开展。
3、以参建技工及企业为本,营造良好建设环境
要主动关心建池技工,稳定建池队伍,提高建池技术水平。沼气行业因其技术含量高,是国家明令禁止无证施工的行业,所以,建池技工队伍直接关系着建池数量多少和质量水平。为此,要主动关心他们,加强组织管理,帮助他们适应市场,有条件的可给他们买份意外保险,掌握好他们的去向与诉求,定期组织技术培训,开展技术比武或年终考核表彰等,只有稳定队伍,留住人才,才能保保证建设进度和数量。
要从有利于项目建设、保护农户利益、规范市场秩序的角度,主动关心那些具备一定生产能力、符合质量要求、在本地建厂设点、诚信度比较好的企业,给他们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今年,我局设想会同市财政、发改委、监察局、审计局、技术监督局、物价局、工商局等部门制定“沼气涉建管理暂行办法”,会商结果因依据不充分,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机不成熟,暂定为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来确定沼气建设协议供货商的办法来规范市场,目前正在准备招标文件。同时,鉴于沼气工作的特殊性,如果地方能对沼气企业给予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将更有利于企业和沼气事业稳步发展。
(二)、统筹兼顾,做到以人为本
1、完善项目设计,以利于沼气项目实施
首先是要修订《规划》相关内容,即减少带动地方建设的数量,以国家投入为主。因为沼气建设属于民生工程,区别于其他中央投资,现行体制下要求地方按中央投资的77%(《规划》“十一五”中央投资建设1300万口,带动地方建设1000万口),太过理想化,实际上根本办不到,除非做假,与其这样,不如实事求是,大幅度减少地方配套建设资金或不做强行要求。
其次是三部门要共同研究项目工作经费,建议在国家财政支农资金中安排一点,否则,最好能明确要求地方财政配套比例。
2、加强部门协调,统筹兼顾
希望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和农业部三部门在项目设计、补助标准上能结合不同地域、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达成共识,并尽快出台正式的管理办法,也希望省级三部门在项目资金、投资计划下达和项目组织管理方面达成共识,共同出文进行规范,避免相关要求和规定形同虚设,难以执行。作为市级各部门,更要相互理解配合,领导支持。作为市农业局,我们会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相关工作,争取各方支持。
3、求好再求快,巩固建设成果
沼气建设工作必须先“求好”再“求快”,才能巩固建设成果,否则又会像二十世纪70-80年代我国沼气建设初期一样,因成果无法巩固反而会造成大量的浪费。如果各级都能够按照《规划》来有计划地执行,少一些领导意志和随意性,不追求政绩和速度,才能做到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又好又快”发展。比如说,我市沼气建设“十一五”规划为每年建设10000口,应该说是比较切合实际的,这个速度也是不慢的。但现在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都超过50%以上,07年20000口。08年19000口,09年虽然15000口,但实际建池任务数已经超过20000口。
另外,结合我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在参与督导的工作中发现,场镇生活污水亟需通过沼气净化工艺进行处理。比如沿滩的富全、刘山、联络、永安等乡镇都没有河流通过,生活污水长期得不到无害化处理,污染农田和影响生活环境的状况越来越严重。建议有条件的乡镇能够整合项目资金试点建设集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处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