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农采购[2010]02号
富 顺 县 政 府 采 购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项目名种:富顺县农业局秋洋芋种薯、肥料、农药采购
询价采购地点:富顺县农业局三楼会议室
询价采购时间:2010年9月6日下午15时
富顺县农业局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各供应商:
富顺县农业局对2010年秋洋芋示范所需种薯、肥料、农药实行询价采购。请各供应商积极报价,现将有关报价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富顺县农业局询价采购2010年秋洋芋示范所需种薯、肥料、农药。
2、品种及数量:采购种薯24万元,复合肥4.2万元,银法利1.8万元。
3、项目分包:第一包采购24万元的种薯,第二包采购4.2万元的复合肥,第三包采购1.8万元的银法利。
4、质量要求:秋洋芋种薯采购昭绿23、威芋3号、米拉等品种,种薯纯度98%以上,单个重量25克左右,无腐烂薯块。复合肥N、P、K含量≥45%(N、P、K含量各占15%),25公斤/袋。银法利含68.75%霜霉威盐酸+氟吡菌胺,25毫升/袋。
5、供货时间:2010年9月13日前供货完毕。
6、交货地点:由供货方负责将种薯、复合肥、银法利运送到采购单位指定的镇(乡)村(运杂费由供货方负责)。
7、验收方式:所采购的种薯、复合肥、银法利全部送达并按照采购合同品种、数量、规格、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二、询价采购须知
(一)合格的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询价采购管理暂行规定。
2、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种薯供应商)、肥料经营许可证(复合肥供应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银法利供应商)。
3、符合本询价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4、供应商具备相应的技术指导人员。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询价采购保证金
1、供应商在询价采购前,向富顺县农业局交纳人民币现金5000元(伍仟元整)作为询价采购保证金。
2、询价采购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询价采购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富顺县农业局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将没收供应商的询价采购保证金。
3、未按规定按时提交询价采购保证金的供应商,其所投询价文件将被拒收。
4、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询价采购保证金,将在本次询价采购会结束后当场退还。
5、供应商在所投询价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在成交不能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改投询价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后,其询价采购保证金将被没收。
(三)履约保证金
1、询价采购结束后,成交供应商的询价采购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
2、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本次采购未能按合同的要求执行,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3、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按期交货,愈期则每天按合同金额的1‰扣除违约金。
4、履约保证金在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四)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种薯供应商提供《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5、复合肥供应商提供《肥料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6、银法利供应商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7、合法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鲜章。
8、合法有效的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9、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单位鲜章。
(五)询价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1、领取时间:2010年8月30日上午9时至9月3日下午18时截止。
2、领取地点:富顺县农业局农技站办公室或网上自行下载。
(六)询价采购费用
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参加询价采购的全部费用。无论询价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富顺县农业局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供应商因参加询价采购发生的任何费用。
(七)询价采购报价
1、供应商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经济标报价,报价均以人民币(元)单位。
2、所报价格包括运杂费、包装费、售后服务费等。
3、所报价格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
(八)询价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将询价文件(资质证明材料)装在密封袋中(未密封的询价文件将被拒收),并加盖供应商印章(单位行政公章)
2、供应商应将报价表单独装在与询价文件不同的密封袋中(未密封的报价表将被拒收),并加盖供应商印章(单位行政公章)。
3、递交询价文件截止日期:2010年9月6日上午11时前。
4、富顺县农业局将拒绝接受在递交询价采购截止日期和时间后送达的询价文件和报价表。
5、无论成交与否,所投询价文件和报价表一律不予退还供应商。
(九)询价采购会议时间及地点
1、采购时间:2010年9月6日下午15时。
2、采购地点:富顺县农业局三楼会议室。
(十)资质文件的审查
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资质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交由询价小组对其进行资格性和实质性要求审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作无效询价文件处理:
1、资质文件没有密封或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2、供应商资格证明未满足询价采购项目要求的;
3、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十一)评审报价文件
评审工作由富顺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富顺县农业局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评审办法的规定,对符合资质要求并对询价采购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报价文件当众开启,宣读供应商报价,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1、报价文件没有密封或者未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
2、所投报表没有报价或者有两个以上报价的(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十二)宣布询价采购取消或失败的情况
在询价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宣布询价采购取消或失败:
1、所有供应商的报价都高于富顺县农业局宣布的预算价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三)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满足采购单位要求的商品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交货时间等的前提下,在预算控制价以内,种薯、复合肥、银法利分别以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十四)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需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以及所投询价文件中承诺的条件与采购单位富顺县农业局签订采购合同。
(十五)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1、评审工作将遵照评审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参加询价采购的供应商。
2、在询价采购活动中,询价采购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询价采购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价格或其它信息。
3、在询价采购范围,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否则,其询价采购结果无效并追究法律责任。
(十六)联系人及电话:钟顺清 0813—7208462
富顺县农业局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询价采购报价表
富顺县农业局:
我单位全面研究了富农采购询[2010]02号询价文件后,完全同意并接受项目的询价文件,经认真研究后,我单位愿响应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做出如下报价:
第一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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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
品种名称 |
规格及型号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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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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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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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金额大写: |